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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冷风,小雪,构造出一幕唯美的风景。△,
乌丸部落。
部落以羊皮帐篷为房屋,依山靠水,在这片草原之上形成一个居住的部落地方,周围还建立不少架子台,观敌所用。
在部落的中央,一顶宽敞而华丽的圆顶大帐之中,四角的火盆烧的很旺,热气一缕一缕的,很暖和。
孙权在一盘热水上洗洗手,然后才走到中间的案桌钱,盘坐在一张羊皮蒲团上,这几天的草原上生活,倒是让他有不少的感触。
生活在草原上的人,有野性,性格开朗,他们即使面对困难,也能笑很开心,这和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一个人,如果每天看着一望无际的草原,在蓝天白云之下,面对绿草幽幽,人的心情,就算想要烦恼恐怕都难。
“大王,这是附近草原的地图!”这时候,诸葛瑾有些匆忙的揭开帐门,迅速走进来,在书案之前,摊开一份崭新标示出来的地图。
“我们已经勘察的大部分地形,地形很不错,西靠渔阳,东临辽西,距离不过百里而已,前面是哈贝河,水源充足,后面是海拔不到百米的一座山坡,不算高,但是也算是一个屏障!”
诸葛瑾为孙权细细的解析。
“子瑜,汝认为这里适合建城吗?”
孙权一边听着,一边双眸看着书案上的地图,半响之后,他才问道。
“大王,在草原上建城,如果选择地址的话,这里算是最好了!”
诸葛瑾想了想。才道:“不过草原上向来以大帐为房屋,纵马牧羊,随遇而安,并没有建立城池的前例,想要真正的做起来,会很麻烦!”
“凡事总有第一次!”
孙权淡淡的道:“我们吴国不想放弃这一片大草原带来的利益。我们也不想这些游牧民族依旧好像以前那样,打一仗就换一个地方,所以,我们只能建立一个城池,背靠着城池,游牧草原,放牧马羊!”
“乌丸人他们会同意吗?”诸葛瑾有些忧心问道。
“这就要看楼班他的本事了!”
孙权耸耸肩,微笑的道:“乌丸人如今已经被我们梳理的七七八八了,如果楼班还不能掌控大局。他就不配成为我们掌控乌丸的代言人!”
这几天孙权以吴王的名义,进驻了乌丸部落,接见的乌丸部落仅存的一些元老首领,全力支持的把楼班扶持上位。
他而且还亲自的捋一捋了乌丸部落的首领,几个顽固的首领,对吴国有怨念首领,已经也被他当众斩杀,杀鸡儆猴。
这些年。乌丸部落的反应好不错,最少在投诚吴国这一点。没有了分歧。
乌丸部落算是稳定留下来,那么接下来就是需要滴水穿石的水磨功夫,一步步用行动去让乌丸人这个词语消失在历史之中。
孙权要做的是,同化他们。
“大王,楼班这个人,我这几天接触下来。他的谈吐学识都不错,读过书,不太像一个游牧民族,能力不错,很难相信。以他的才能,居然被蹋顿压了这么多年!”诸葛瑾道。
“蹋顿是一个枭雄,而楼班,他顶多就是镇守一方的诸侯而已,蹋顿能压着他上位,很正常!”孙权微微一笑,道:“不过如果让我们吴国选择一个乌丸单于,掌控乌丸部落,孤比较愿意选择楼班,而不是蹋顿,汝可知道为什么吗?”
“楼班比蹋顿好控制?”
诸葛瑾目光一亮,试探的道。
“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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