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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体脂率不足8%,寻常时刻总会展露八块犹如巧克力排列的腹肌,但现在吃得过于饱腹,八块腹肌已然更上两层,到了九九归一的至高境界。
唾液不断分泌,生物的本能诉说着她的食欲。
孙不悟嘴角抽动,愣是一言不发。
区区食物而已,焉能乱我心境?
咱是习武之人,早晚两遍功,一天三顿饭,足够了!
饱就是饱,我心已如磐石,不可动摇。
树叶一片片摊开,鸟皮裹着油脂,金黄发红。
空气中的喷香四溢,浓郁了至少三倍。
超过一千公斤的吸髓鹰肉就这么袒露出来,王峻喉头轻咽,再次抓出蝴蝶刀。
割下一只完整的翅膀——翅根、中翅、翅尖。
王峻将之抛向黑暗,咻的一声,蔓藤探出,卷起翅膀倒飞而回。
“好!好!好!”
那人一边吃,一边喊,已然被这道菜惊艳到了。
“这有什么说法吗?就是……名字,名字是什么?”
王峻道:“这一道菜名是我偶然得知的做法。相传,更加古老的年代里,某位乞丐善于捕捉山鸡,但那乞丐不招人待见,自己又很穷,始终没有烹饪用的器皿,于是他便另辟蹊径,捣鼓出来这么一种方法,而乞丐在那个地方又被人称作叫花子,所以,此菜得名——叫花鸡。”
流浪者道:“厉害,真是厉害,那位乞丐可有姓名?”
“年代久远,有些事情没有传下来。”王峻心中腹诽,我就随口那么一说,好像是这么回事吧。
他本人也记不清楚,反正就记得应该是和乞丐挂勾,所以此菜得名叫花鸡。
“嗯嗯。”流浪者显然是个老餮,骤然吃到如此美食,控制不住自己的舌头,更是不再掩饰自己的声响。
嘭的一声响,远处黑暗中,人影浮现,倚靠着一颗歪脖子树。
他恰好站在王峻目力所及的极限处。
能看到大致装束,却看不清楚具体面貌。
王峻所见,此人身着黑灰劲装,头上戴着金属制作的斗笠。
月华如霜,照亮了斗笠外沿的尖锐刀锋。
共计18枚,环了三圈,内3,中6,外9,层叠排列,宛如莲花。
他腿便靠着一截木杖,两只双手捧着巨大的“鸡翅”,啃得不亦乐乎。
咀嚼、吞咽,时不时再举起陶罐,豪饮琥珀色的美酒。
看到木杖,孙不悟眉梢挑动,压低声线:“我似乎知道他到底是谁了。”
“这是一个疯子,游荡在荒野上的疯子,没有人知道他的姓名。”
“他的双眼从来不曾睁开,也不知道是不是瞎了,行为举止更是疯癫不羁,没有规律可言。”
“头上戴着的金属斗笠是一件特殊的兵器,可以远攻,手边的木杖则内藏刀锋,实际上是一柄长刀,此刀唤作听风。”
李悬尘道:“啊?悟哥你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可靠吗?”
孙不悟呼出一口浊气,神色愈发凝重,“可靠,但我们的处境或许有点糟糕。”
“怎么说?”封嚣双手握拳,拳面相抵。
孙不悟眼皮微微跳动,苦笑道:“因为我认识他时,他正在挑战我家老爷子。这家伙不是普通的超凡者,而是一名纯正的武者。他和我家老爷子一样,是修习武道,踏足超凡的绝顶人物。”
李悬尘翻起白眼,猛地望向封嚣,“乌鸦嘴啊!!!”
封嚣瞪了李悬尘一眼,转头问道:“具体有多强?他应该不到lv5吧?要不然半神榜单上不可能没有他的名字。”
“他确实不是lv5,似乎是志不在此。”孙不悟道:“但是,一名能够随意行走荒野黑暗的lv4有多强不需要我多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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