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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穿着打满补丁的粗布麻衣,但那布料在阳光下却隐约泛着丝绸才有的光泽。
她挽发的木簪看似朴素,细看却是上等紫檀木所制,雕工精细得连木纹都透着雅致。
最违和的是她那双手——十指纤纤如嫩葱,指甲圆润泛着健康的粉晕,掌心连一丝薄茧都没有,哪里像是做过粗活的普通农妇?
顾陌的目光移向那个所谓的“父亲”。
男人粗布短打下的肌肉饱满匀称,肩膀宽厚得能将那件打着补丁的衣裳撑出流畅的线条
他脚上那双草鞋崭新得连草茎都没磨毛边,露出的脚背皮肤比寻常农夫白上三分。
这哪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分明是养尊处优的富家老爷!
最刺眼的是那个小胖子弟弟。
圆润的脸蛋泛着健康的红晕,藕节似的手臂上戴着个看似朴素的银镯子——但那银光太亮,纯度明显不是寻常百姓家买得起的。
他正抱着一块精致的桂花糕啃着,糕屑掉在明显是新做的棉布衣襟上。
而顾陌低头看看自己。
十五岁的少女,枯黄如稻草的头发下,一张瘦得颧骨突出的脸。
手腕细得仿佛一折就断,指甲因长期营养不良泛着青灰,而胸口瘦的都能数清肋骨了。
粗麻衣下露出的皮肤上,新旧交错的冻疮疤痕像一张丑陋的网。
她整个人像一根被抽干水分的芦苇,长期饥饿让她的皮肤泛着不健康的青黄色,站在他们身边,活像一只误入鹤群的麻雀。
好像这个家,只有她是真穷真受苦,其余人的穷苦都是演出来的一样。
顾陌很快接收了原身的记忆。
确实,他们的穷都是演的,原身的苦都是真的。
原身父母都是富贵人家出身,只不过到他们这一代的时候,家道中落了。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家道中落了,祖上积累下来的钱财也够他们几辈子吃穿不愁了。
但他们脑回路异于常人,不知道咋想的,在原身这个女儿出生后,生怕女儿没有小姐的命,却被养成了小姐的身子,以后长大了不知道生活疾苦,只知道享受,把好好的家给败光了。
于是,他们决定按照普通贫苦人家养女儿的方式养原身。
贫苦人家怎么养女儿的?
在这个普遍重男轻女的年代,重视女儿的家庭可不多,反正给口吃的,饿不死就行,就这样,还算是对女儿极好的了。
那些不好的,女儿一出生就掐死了,或者丢到山里喂狼。
他们自认没有那么狠心,他们不是嫌弃女儿,他们只是想要培养女儿良好的人格品质。
所以,他们没有把原身丢了,也没有把原身掐死了,他们觉得自己真是善良。
而贫苦人家这样养出来的女儿,从小就懂事孝顺,知道帮着父母照顾下头的弟妹,父母有难处了也会第一时间站出来,即便牺牲自己也要替父母解决难处。
这简直就是原身父母梦想中的好女儿啊。
于是,他们就这么养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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