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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窗花最后还是决定去看个究竟。倘若她真搭救了将军使者,那倒真是大功一件。就算那人是个不相干的人,也没关系;她可以安然脱身,用不着惧怕狼群。
她是一名出色的忍者,也许比雄藏、宫本、筱原他们还要出色。
她虽然年轻,但她是天才。
天才和一般的聪明人之间,差距已很大,若和庸人相比,这差距不啻云泥。
她要想摆脱狼群,实在很容易。
于是她就循着声音飞快地奔了过去,一直跑了十几里路,她才看见了狠群。
大大小小的野狼足足有三百多条,现在居然已全都毙命。
满窗花愕然。
人呢?马呢?
她已看不见马,她只看见一副乱七八糟的马鞍。
皿腥气重得要命。
满窗花屏着呼吸,开始在尸体间找人。
依她想,能找个像样的人尸就不错了。
可她居然找到了一具几乎完好无损的人尸。
满窗花其实也不能肯定这具人尸是不是真的完好无损。她看不清尸体的面目,她只能从形状上看出来,这人虽已浸满了鲜血,肢体倒还没什么太多的损伤。
满窗花伸手去尸体怀里摸索,希望能找到点什么东西以证实尸体的身体。
她什么也没找到。
尸体身上已无寸缕,衣裳看来已被群狼们撕裂成碎片了。
她虽没有找到任何东西,却发现了一件令她十分吃惊的事——这人居然还活着。
他的心跳虽慢虽弱,但的确还在跳动。
满窗花决定救活他——不管怎么说,这人在徒手格杀这么多狼以后还能活着,就说明老天不让他死。
这就是天道。
满窗花背起这个人,飞一般回到镇里,直接进了倒也酒楼。
她用了整整三坛烧酒为他擦洗浑身的血迹和伤口。
他浑身都绽着口子,连睑上也被抓得皮开肉绽。
满窗花却很满意。
在她的救护下,他总算活过来了,这是她的功劳。
她满意的还有一点,那就是他还是个大丈夫,他的那个地方奇迹般地没遭受任何伤害。
至少,她救活的这个男人将不会因为无法重振雄风而自卑,这就让她很高兴了。
如果她救了个不想再活下去的、没有生趣的男人,那还不如不救呢!
至于相貌被毁,又算得了什么呢?
对相貌的重视是女人的事,男子汉大丈夫,不必为破相伤心。
两个月后,他的伤好了。他脸上乱七八糟的爪痕裂口,使人不敢多看。
满窗花却偏偏让他站柜台,偏偏让他跑堂。她对他很满意,她给这个口齿不清的蒙古勇士起了个特别响亮的汉人名字——
满霸王。
他是她的骄傲,是她的杰作。
就算酒楼生意差一点,她也不在乎。她就是要向众人展示她的杰作。
她甚至还教他学汉语,教他忍术。他虽然显得有点笨,但特别有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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