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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部分(第2页)

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又有一身不错的功夫,岂会甘心就此做个小流氓,于是,他利用自己在跑马厅做马夫的有利条件,刻意结交那些达官贵人,日日厮混在一群狐朋狗友中,不觉就冷落了家里的婆娘。后来,他老婆耐不着寂寞就与别的男人滚到了一张床上。

吴四宝却一直不知道,终于有一天他听五六岁的女儿说叔叔比爹爹好,因为叔叔给她买糖果,细问之下小孩子家前言不搭后语的,但是,吴四宝也听出了其中似乎有些不对劲,那就是给女儿买糖果的是一个男人,而且是晚上到自己家的,先可以排除不是吴家的亲戚,因为吴家的亲戚女儿都认识。那么,晚上到自己家的男人究竟是谁?如果是找自己为什么就从来没有听老婆说过呢?吴四宝满腹疑惑,但是他是一个心机深沉的人,所以也不声张,但是他又是一个急躁的人,恨不得立刻就揪出奸夫来,于是,他就想了个缺德的主意,吃晚饭的时候在他老婆碗里下了一点春*药,然后借口有事晚上不回来就离开了家,但是他并没有走远,而是悄悄藏了起来。

但是,吴四宝等了好久,也没有现老婆走出大杂院,也没有见别的男人走进院子,难道是自己错怪她了?他估摸着那些药的药性早作了,老婆能忍得住才怪呢,他不觉有些意动,因为他的功夫好也不叫门,直接就越墙而入,结果隔窗就听到了屋里有异样的声音和呼哧呼哧地喘气声,他家那张缺了一条腿用砖头支着的木床也因为不堪重负出呻吟声,一听这些混合的声音就知道里面正在干什么。

吴四宝的y火顿时化作了怒火,立刻破门而入,结果现那个男人是自己狐朋狗友中的一个,几个月前央吴四宝介绍也搬到大杂院租房来住了。老子这不是引狼入室吗?吴四宝顿时气昏了头,他冲上去就扭断了自己老婆和自己兄弟的脖子,破木床也轰然倒塌。

杀了奸夫淫妇之后,上海滩无法再待下去了,吴四宝只好亡命江湖。

他一路北上,最后跑到山东改名吴云甫投入当时盘踞在山东的北洋军奉军张宗昌大帅的队伍里厮混,他在队伍里因为作战勇猛下了不少战功,他的枪法就是入伍后练出来的。但是又因为他心狠手辣脾气暴躁得罪了上司一直得不到升迁,后来,他一怒之下干脆杀了上司、搞了上司的姨太太,完事了再杀人灭口并席卷了金银财物连夜逃跑了。

逃离了队伍之后,吴四宝不敢再在奉军的地盘待了,于是就一路南下想要回上海去,半路又遇上了北伐军,就加入了北伐队伍,转过身又去打奉军了。

吴四宝在北伐军中怀着对奉军的仇恨杀敌无数,又立下了赫赫战功,深得师长的青睐,把他提升为连长,他所在的北伐军很快就占领了山东的奉军地盘,最后奉军的一部就投降了,被编入吴四宝的师,无巧不成书的是投降的奉军正是吴四宝原来所在的队伍,吴四宝只好放弃了前程,再一次逃离了队伍,最后回到了上海。

因为他当年的杀人案件并没有销案,就以吴云甫为名,先是投靠了杜月笙手下的八大金刚中的高鑫宝手下做司机,后来又投到了比高鑫宝江湖地位高得多的青帮大佬季云卿门下,很快就成为季云卿门下头号打手。

因为季云卿跟洪门的恩怨,洪门的一群杀手深夜翻墙潜入季云卿家里行刺,被在季宅的吴四宝觉,正当两个洪帮枪手准备对熟睡在床上的季云卿开枪时,被吴四宝拔枪击毙救了季云卿一命。接着,吴四宝又指挥季家的保镖,拿下了潜入季家的三十多个洪帮分子,己方无一伤亡。季云卿为感谢吴的救命之恩,就将自己的干女儿佘爱珍许配他为妻,佘爱珍不但貌美如花,而且还是青帮有名的女流氓,江湖道上赫赫有名的“母大虫”。

听完吴四宝的经历,邓铭文摇头道:“这厮哪里是三姓家奴,已经是五姓家奴了,这份反复无常的本事也算是独一无二了。”

赵翰青听邓铭文这么一说,知道这个吴四宝在淞沪军的前程彻底完蛋了,邓铭文肯定不会再重要这个反骨仔了,只是吴四宝身为季云卿手下的头号干将在上海滩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为什么还要吃粮当兵呢?这其中难道有什么猫腻?赵翰青记忆里这个吴四宝和季云卿后来都成了不折不扣的铁杆汉奸,只是不知道他们这时是不是已经与日本人有了勾结,如果已经与日本人有了勾结那么吴四宝混入淞沪卫戍司令部的目的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邓铭文又道:“找个借口让这个反骨仔滚蛋吧。”

“慢着。”赵翰青阻止道:“就这样让他滚蛋肯定会心怀不满,连季云卿的面子也拂了,虽然不怕他们能泛起什么大浪来,但是,他们肯定要说些对铭文不利大话,传到外人耳朵里终究不妥,肯定会影响招贤纳才。”

邓铭文蹙眉道:“那怎么办?这样的人留在身边终究是个祸害。”

“不留在身边,但是可以留在军中。”

邓铭文眉毛一扬:“师叔之意是”

“卫队之中还有不少兵痞,都是些桀骜不驯的家伙,如今卫队已经补充了本门的弟子为骨干,这些家伙再留在卫队反而有百害而无一利了,但是这些人战斗力强悍,不如把这些家伙集中起来,在军中再挑选些喜欢捣蛋又不畏死的士兵,成立一个突击队,让吴四宝担任官长,遇到战事就可以让他们冲锋陷阵杀敌立功,不管怎么说,这些家伙还是能打仗的。”(未完待续。)

第三卷 乱世江湖 第四百七十八章 吴四宝(上)

杜月笙唱白脸,黄金荣自然唱黑脸,二人之间很有默契,他的那张麻脸一寒道:“马老板,就是你这个混账侄儿勾结这人行刺邓司令的。”

马老板脸色一变,颤声道:“杜先生,黄老板,那马六虽然是吃喝嫖赌不着调,但是也不是巨奸大恶之辈,他怎么有胆子做这样的事情呢,是不是误会了?”

黄金荣啐了他一口骂道:“呸,什么误会,你他娘的是不见棺材义国,你告诉他是怎么回事。”

范经理道:“半个月前,马管事给我介绍了个伙计,就是这个混账家伙,马六说他叫李四狗,是他的同乡,马管事在锦绣坊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我也就没有怀疑,不过按照我们酒楼招收伙计的规矩,我还是让马管事签字画押担保,你看,这就是马管事签字画押的担保书。”范经理说着拿出了一份文书,原来从锦绣坊没有找到马管事他就急忙去找了担保书,无论如何也得先洗清了自己。

马老板接过来一看签名张牙舞爪的两个字,就知道的确是侄儿的亲笔签名了,再联想到侄儿拐带锦绣坊的姑娘离开,这其中有猫腻已经很明显了,顿时脸色灰败地长叹了一口气,如果是别人他还能抵赖马七跟他无关,但是,面对的是比他更无赖的黄金荣,背后还有邓司令,他小胳膊怎么能扭过大腿呢?

“马老板,刚才不是我和黄大哥死命地保你,你以为邓司令会把你交给黄大哥全权处理?邓司令本来是要把你和这个刺客带回司令部的,是黄大哥答应了对淞沪军进行劳军,然后又拍胸脯保证才让邓司令松了口。劳军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吧?说白了也就是给人家送好处,你说不是黄老板竭力保你你还能好端端地站在这里?抄家灭门只怕是也免不了。该怎么做马老板知道吧?”

“我知道,我知道,感谢黄老板和杜先生相救之恩,我、我一定参加劳军。”马老板说到最后已经带着哭腔,参加劳军肯定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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