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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姜姝今日一袭粉白长裙,外披了一件狐狸毛梅红大氅,拖到了脚跟处,衬得那身姿纤细娉婷。
这般逆光而立,那脸上的每一处都被照的清楚。
略施粉黛的一张脸,肤色白皙细腻,一双黑眸,似是将跟前的太阳揉碎了,装进了眼睛里,闪着星星点点的光亮。
范伸刚回过头,也愣在了那。
那病秧子,是不是用了神丹妙药,突然就变好看了?
范伸突地想起了严二说的那句,情人眼里出美人,只要喜欢,就算对方是满脸麻子,也会觉得她好看。
范伸心头又是一沉。
严二那张嘴,他岂能不知,从小跟着他混多了,死的都能说成活的。
里头有几分真几分假,他岂会不知道判断。
今日能将他从马厩里换回来,就是想听他掰扯。
本以为他会替他找出个可以解释自己昨夜失常的理由来,他倒好,直接将他拍死了。
一番推理,更是证明了,他喜欢上了她。
范伸是何等人,若是自己心里没点数,严二说的那些话,又岂会在他心里泛起波澜。
不过原本还存了几丝侥幸,这番一问,又被严二灭了个精光,脑子里霎时一团乱,果断决绝了这些年,倒还是头一回理不清一件事。
这才回来沐浴更衣。
从西暖阁里出来,周身清爽,本以为脑子终于清醒了,如今一遇上,又犯了浆糊。
既然反抗不了,就暂且接受他喜欢她的事实。
范伸认命了。
上前走了两步,伸手去牵她,脸上的温柔神色倒也与往日不同,多少用了几分真心。
姜姝将手递了过去。
脸上的一抹娇羞,也与往日不同,多了些自然,少了几分做作。
神智神智还带着几分痴傻。
大抵是适才被范伸肩头的那两颗宝石,闪得太厉害,这会儿都还没回过神来。
小时候,父亲还只是府衙的一个捕快,姜家还没起来的那会,母亲经常在她耳根子边上念叨,谁谁谁又是长安城里的千金大小姐,谁谁谁又是长安城里有名的世家富贵子弟。
姜姝便好奇地问,“什么样的人才能称为千金大小姐,什么样的人又是世家富贵子弟?”
姜夫人答,“千金大小姐啊,便是出门脚不沾地,一身穿金戴银,珠光宝气,至于那世家富贵子弟嘛。。。。。。”姜夫人想了一阵道,“往后你只要在长安城遇上那等身姿挺拔,双肩镶满了宝石,贵气逼人的公子,准是世家富贵子弟没错。。。。。”
姜姝那时的年纪小,姜夫人那话便在脑子里生了根。
就算长大之后,她唾弃姜夫人的那席话太过于肤浅,可那那世家富贵公子爷的模样,已经在脑子里形成了画面,定格了。
身姿挺拔,双肩镶了宝石,贵气逼人。
今日的范伸,就似是从她脑子里的那副画面,走出来的一个活生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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