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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这样的想法,我走出了那个公厕。
看天色,这会儿还是清晨,我这个身体原本的主人应该是因为昨晚的天气太冷,走投无路才到厕所里过夜,可惜他还是被“冻死”了,要不然也不会有我“借尸还魂”的这一出。
其实那公厕里面也没有比外面暖和多少,因为这是个公园里的厕所,入口采取哪种T字形分隔加外墙虚掩的设计,根本没有门,冷风嗖嗖地就往里灌。
我出来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附近的泥土地上把脚上的污水蹭干,湿着脚只会让自己更冷。
随后我就开始在附近翻垃圾桶,并成功找到了几块破布把自己的脚包了起来,还给自己弄了两个“袖子”。
在翻垃圾的过程中我看到不少吃了一半的食物,虽然有些还包裹在包装纸里,但我考虑了一下,终究还是没吃。
垃圾桶里细菌实在太多了,就算那些食物上包着纸,我也不能冒险;毕竟我现在只是饿而已,饿是可以靠自己坚持的,但要是吃坏肚子引发炎症或内科病,就必须要医疗支持了。
弄“衣物”没有花去我太多时间,大约半小时后,我就走出了公园,准备去“要饭”。
当我路过公园外的一条小巷时,有几个围着铁桶在烤火的家伙突然跟我搭话,我转头看去,发现他们也都是一身破衣烂衫的打扮,不过他们穿得比我可厚实多了,至少那都是真正的衣服。
我本来以为这几个人是在表示友善,但很快就发现了不对……他们中为首的那个用嘲讽的语气对我说:“你的‘新衣服’还挺潮嘛,不过我还是更喜欢你这身旧的打扮。”说完他就指了指自己身上的那件破风衣,还哈哈大笑,他身旁的两个家伙也跟着他一起笑了起来。
通过他们的只言片语,我很快就明白了,这三个家伙昨晚打劫了“我”,他们把我这个身体的前主人打了一顿、并抢走了他的外套和鞋子,导致他最终冻死在了公园的厕所里。
所以说,“只有同行之间才是赤裸裸的仇恨”这句话还真是有点道理的,哪怕是流浪汉这行也不例外。
片刻后,我走开了。
我并没有理他们,也没有要去报复他们的意愿。
他们这种人,不值得我去记住。
终有一天,他们会在一个肮脏不堪的窝棚里,在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是个啥的疾病折磨下,痛苦的、孤独的、无助的死去。
我没必要特意去对他们做些什么。
有些人活着,便有希望,还有些人只有死了,才能得到解脱。
对于这种甘于堕落沉沦、慢慢腐朽的人,由他们去,便已经是种惩罚了。
…………
中午,气温有所回升,在阳光下坐着,虽然还是冷,但基本可以忍受。
这个身体很虚弱,即使我自认意志力算是坚强的,但也没有体力再走动了。
我需要吃东西,补充身体的热量,要不然等太阳落山,我可能又要死一回……
当然,我也有后备计划:实在不行了,我就找一家连锁快餐店,冲进去、翻过柜台,抓一把吃的先塞嘴里,然后边嚼边冲到街上,找一辆警车,在店员追出来抽我之前趴到警车的引擎盖儿上束手就擒……如果这计划顺利,那我今晚睡觉的地方也有着落了。
不过这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可能的话我还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的。
我的运气不错,下午一点左右,有个小伙子走到我面前,递给了我一个新买的热狗。
我可是蹲这儿看半天了,他和他那几个狐朋狗友们在远处指着我笑的时候我就猜到了他们可能是想搞什么恶作剧。
果然,我打开热狗瞄了一眼,发现里面挤了大量的黄芥末,但我还是假装没看见,浅浅地咬了一口,然后摆出一副辣的要死的样子,流着眼泪做出很夸张的反应。
那些年轻人看到我的反应后在街对面哈哈大笑,乐得前仰后合。过了一会儿,他们觉得没什么意思了,也就离去了。
看起来我穿越后来到的这个宇宙和我原来所在的地方至少在一点上是相同的——社会上的傻逼够用。
这是好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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