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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翊钧含着两泡泪,一口喝了药,猫着腰跟着郑虎跑了出去。
郑虎引着朱翊钧往那天听到狗叫声的地方走了几步,果真看到了几只被拴着的狼狗,各个皮毛油亮,叫声凶狠。
郑虎没理那些狗,倒是趴下来沿着墙仔细看,口上和朱翊钧解释道:“如果养狗的话,很有可能附近就有狗洞。”他在一堆杂草里翻找着,语气十分沉重,“外面的那些门口肯定守着人,这是我们唯一的希望。”
朱翊钧也趴下来围着一起找起来,最后他们两人果真是在墙角找到了狗洞,喜得都快要抱着流泪了。
郑虎黑瘦,缩成一条慢慢的爬过去,朱翊钧却有些胖,卡了一下,最后还是被郑虎拉着出去的。即使是出了狗洞,他们两人人生地不熟,依旧是满心惶恐:说不得,那些人贩子已经派人在周边找了。
郑虎也不敢犹豫,认了个方向——如今正是晚饭时候,烧饭起烟的不在少数,有烟就代表有人。他扯着朱翊钧的手铁了心的往那个方向跑,只是两人病重都没什么力气,跑到一半就昏昏沉沉的倒了下去。
朱翊钧昏迷前隐约听到马蹄声以及柔和的女声。
“咦,这里有两个孩子。”
第114章 南巡8
朱翊钧和郑虎的运气都很不错,他们遇到了出城传道的传教士福斯托。
福斯托是个葡萄牙天主教神父。他大约五十多岁,长了一头长长的卷发,皮肤微微有些黝黑,穿了一身朴素的黑袍,随身带着一个银质的十字架,是个常日带笑的和蔼老头子。
福斯托这一次也是为了去给城外那些百姓传授天主教的教义而特意出城的。他刚要回城,结果路上遇到两个浑身烧得滚烫的男孩倒在路中心。他一贯乐于助人,于是便和那个与他同行的女仆朱蒂一起把孩子搬到了马车上,带入松江城的教堂里。
朱翊钧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阳光透过窗户撒入室内,照得浮尘犹如一颗颗的黄金,静静的流淌在空中。他躺在软软暖暖的床榻上,抱着被子,嗅着清新的空气,竟是觉出几分宁和以及温暖来,几乎令人热泪盈眶。
福斯托的女仆朱蒂恰在这时推开门,手上端着要给朱翊钧吃的药以及餐点。她也穿着传道士和黑袍,见他醒了便温声和他说话:“这里是松江城里的天主教堂。你和你的哥哥都病得很厉害,迷迷糊糊的说不出话来,我和神父只得先把你们带回来了。”因为福斯托是个博学之人,朱蒂也跟着在大明学了许多知识,故而一口官话十分流利,和孩子说话时的语调也很柔和温软,“你还记得家在哪里吗?我迟点可以送你们回去。”
朱翊钧伸出手接过药碗,然后小心翼翼的抱着药碗,吹了吹浮起来的热气,喝了一大口热腾腾的苦药,感觉舒服多了。他现下长了些小心眼不敢立刻就把自己的身份说出口,只是慢慢的摇了摇头表示不记得了,然后急匆匆的追问起郑虎的行踪:“我那个哥哥呢?”
朱蒂笑起来:“他身体比你好,醒的也比你早。他现下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说是要谢谢我们,帮我们做点事,现在正在教堂前面帮忙呢。我估计再过一会儿应该就会来看你了。”
朱翊钧点点头,抱着药碗一口气把药全喝了。
朱蒂见他鼓着脸好似包子一样,白嫩嫩很是可爱,不由起了怜心,摸了摸朱翊钧的头,在他掌心里放了一颗糖,笑着道,“你好乖哦,给你颗糖~”她收走药碗,这才缓步出门去了。
那是很普通的麦芽糖,朱翊钧以前根本就瞧不上这种粗糙的东西,现下却把糖握在掌心里,低着头忍不住抿了抿唇,微微笑起来。
朱蒂走后不久,郑虎就回来了。
朱翊钧现下一见着郑虎就觉得安心多了,关切的问道:“你身体好了吗?”
郑虎点点头,然后才凑到朱翊钧耳边小声道:“我早上起来的时候去这个教堂前面看过了。他们好像确实是好人,还有给普通百姓送东西,应该不会害人。”
朱翊钧也点点头:“我听说过天主教的,他们就是来大明传授他们那里的知识,要人和他们一起信那个……”他噎了一下,想了想才接道,“信那个主。”
郑虎对于信仰这种东西不太关心,只是淡淡的道:“这样啊,你知道的倒是蛮多的。”随即又道,“那倒是可以在这里养一养病。松江城里的治安听说是很严格的,那些人贩子应该不敢做什么。”
朱翊钧也觉得放心了很多,他舒了口气,从案上拿起朱蒂送过来的肉包子,递一个给郑虎:“给你,我等你回来一起吃呢。”
郑虎脸皮黑,红起来的时候是黑红黑红的。他不太好意思的接过那个肉包子,咬了口后便转开话题:“那个,我们现在已经逃出来了,养好病后你打算做什么?苏州离这里有点远,我们要回去的话还得乘船,有点危险。”他到底是个孩子,也没什么具体的策划,含糊的道,“我是打算请教堂里的人给我帮忙在松江介绍个我这个年纪能做的活。”
朱翊钧吸了口肉包子里的肉汁,只觉得舌头都被鲜掉了。他认真想了想,转头和郑虎说道:“我小姨和小姨夫就在松江呢,我们可以去找他们。”他之前在人贩子的庄子里就已经想过要如何去找人了,“之前小姨她们送过一个玉佩给我,是小姨夫特意画的样式,我们家的小辈一人一个。虽然玉佩没带在身上,可是我还记得图样。”
朱翊钧用手指在桌案上大致的画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的道:“把玉佩的样子画在纸上传到小姨夫那里,他们肯定会来接我了。”
郑虎面色有些怪:他生下来不久娘就没了,爹娶了后娘之后就跟后爹似的,没爹没娘活到现在,只觉得最可靠的就是自己。虽说他和朱翊钧认识不久,可两人共患难过,他也是真心拿朱翊钧当弟弟的。在他的预想里,自己年纪大些刚好可以干活赚钱,或许可以赚些银子给朱翊钧做路费送他回去,或者两个人一起留在松江生活也可以的。以郑虎的务实思路来说,或许还能攒点银子,送朱翊钧去那些大店铺里做学徒学点手艺或者做点小买卖……只是,没想到朱翊钧的姨父就在松江,这样一来,两个人大概很快就会分开了。
郑虎咬了口肉包,颇有点不是滋味。他有些赌气又有些别扭的想着,大少爷就是大少爷,哪里都有有钱的亲戚,哪里用得着他操心!!
朱翊钧自然是不知道郑虎这些复杂的心思,他三两下的吃完肉包子,然后就用油腻腻的手握住郑虎的手,扬着眉头笑起来:“你和我一起去姨父那里吧。姨父会和我爹我娘那里说得,反正你也不打算回去了,正好可以跟我一起回,那个……”朱翊钧卡了一下,既觉得不好和郑虎说谎可又担心现在说实话郑虎会觉得他之前就说谎,只好吞了口唾沫道,“正好可以跟我一起回我家里。”
郑虎狠狠皱了下眉头,随即语气淡淡的道:“我知道了,我去找神父要笔墨和纸,你赶紧把样子画下来送给你姨父好了。”
朱翊钧皱着脸想了想:“拿笔和墨就好了。”他翻了个身,用力把贴身的白色亵衣撕了一块下来,和郑虎笑道,“这个是我家里人专用的,布料比一般的都要好也有暗纹,他看到的话就会信了。”
其实,他的外衣、亵衣亵裤虽说低调得很却也都是上好的料子,遇到识货的说不得就能卖好多银子。
郑虎眸光微微变了变,还是很快就点了头。
朱翊钧想了想,把手上抓了好久的麦芽糖塞到郑虎嘴里,打肿脸充胖子的道:“这个给你吃,很甜的。”
郑虎嘴里含着糖,甜滋滋的,手掌握成拳头,一时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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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养得差不多的朱翊钧拉着郑虎一起去认亲。他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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