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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着狗皮帽子的何愁有把手塞进鸭绒手套,活动一下满意的道:“好东西,暖和,就是杀人不方便。”
“这有一双薄的,轻便些的,即便是沾上血,擦擦也就掉了,是小牛皮所制,我们两的手大小差不多,送你了。”
何愁有笑道:“花心思了。”
云琅点点头道:“这些东西看似小巧,实际上将是富贵镇日后繁荣的基础。
还请先生莫要外传。
另外啊,先生豢养的几匹狼,全部拴在爬犁上并不合适,您应该弄一根主绳,再用专门的挽具锁在狼的身上,就能更大的发挥狼擅长奔跑的本能,再带上骑都尉军中特制的野战军粮,您即便是在荒野里也能过得安逸舒适。”
何愁有好奇的看着云琅拿出来的东西,叹息一声道:“既然准备的如此充分,为何先前还要阻拦老夫进入荒原?”
云琅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何愁有,这让他非常的不自在。
“有什么不对么?”
“当然不对,您虽然待我苛刻,我们相处一月有余,无论如何都算是熟人,再加上同朝为官就是同僚了。
我身为军司马,当然要在你出发之前将孤身一人去荒野的危险性要详实的告诉你,并且给出我的意见。
因为这不是军令,是自主行为,你去了荒野就有丧命的危险,这需要你自己做出一个准确的判断。这是我一个军司马该履行的职责。
同样,你做好了抉择之后呢,为你提供强大的保障也是我这个军司马该履行的职责。
如此,即便是身死荒野,你也莫要怨愤任何人。”
何愁有哈哈一笑,抱着东西摇着脑袋离开了云琅的房间,他喜欢这种公事公办的样子。
如果大汉官员每一个人都能各尽其职,这天下必定太平无比。
何愁有又用了两天的时间来改造他的爬犁已经给那些狼制作新的挽具,云琅也给他准备了大量的牛油炒面,一个小平底锅,一个小汤锅,调配好的调料,就在一个平淡无奇的清晨,送何愁有离开了受降城。
目送何愁有消失在白茫茫的旷野,云琅感慨至极,在大汉从不缺少这种为了一个渺茫的目标就舍命求索的人。
哪怕他是一个宦官!
从何愁有的行为来看,有没有男性标志并非是衡量一个人是不是男子的主要标准。
这才是他娘的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
在大汉,很多时候,悲愤与雄壮昂扬才是社会的主旋律。
总体来说,这是一个前进的时代,开拓的时代。
“宦官能做到这个地步,出乎我的预料,阿琅,既然你同意何愁有去找於单,为何不给他一些人手?”
霍去病有些想不通。
“何愁有多得是人手,他们的习惯与我们不同,以完成任务为第一要务,人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如果我派人手了,不论我派去多少,最后都会死的一个不剩你信不信?”
霍去病皱眉道:“不至于!”
云琅摇头道:“这些人做事最大的特点就是——独!有了大功会独揽,有了大罪就会推脱,加上一个个阴鸷的如同阴魂,我们的将士活着回来的可能性不大。
再加上绣衣使者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要是我们的兄弟不小心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被人家灭口了,我们想给他们讨一个公道都没可能,说不定还会背上一个个能让家里都遭灾的罪名。
既然如此,我为何要把自己的袍泽陷入死地?
何愁有自己都没有向我提出人手要求,估计也不愿意我们参与到人家的行动中去。
打探於单行踪,他一定会动用绣衣使者的,跟魔鬼打交道非我们所长,你就把这事忘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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