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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在明,我在暗,方才好行动。
所以现在的陈胜,就是个瞎眼的卖唱少年,属于是重操旧业了。
天色已晚,野外有狼嚎,陈胜与老马找了个破庙落脚。
“嗷咦嗷咦!”
老马一脸幽怨地看向陈胜。
只见陈胜正拿着玄铁飞刀给他剃毛,那家伙,剪的跟狗啃似得,主打一个参差不齐,逼死强迫症患者。
“哈哈,老马,咱总得伪装一下不是,你这一身毛油光水滑的,一点也不像当初那老杂毛的样子。”
陈胜一边笑着,一边往老马身上摸草木灰,甚至往自己脸上也来了点,做出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
为了装得像一点,他还穿上了以前那满是补丁的衣服,戴上有些不规则的陈旧斗笠,连被老头儿生前盘得油亮的酒葫芦都挂在腰上。
这一连串灰头土脸套装下来,没人会相信陈胜是一个三品武者,加上那被煤炭擦过的杖刀鞘,倒像是丐帮出来的,就差挂个袋子,就可来上一句“我乃丐帮九袋长老”了。
不过考虑到年龄问题,陈胜也就没挂袋子了,十六岁,还九袋长老?打懂事起当乞丐都混不到这个位置,他现在顶多算个小乞丐!
咔嚓!
陈胜一指将陶碗弹出一个豁口,这下就更像乞丐了。
不过严格来说他这卖艺乞讨的,可比只会喊“大爷行行好赏点”的乞丐要强不止一个档次,江湖地位要更高一点,跟人说话也能更硬气,也能多赚点钱,如此一来,有头骡子就不足为奇了。
“咳咳,好久没拉二胡了,试试看手艺有没有生疏。”
陈胜将二胡从行囊中拿出,席地而坐,调了一下音后便开始拉起来。
“黄风岭,八百里……咳咳,忘了我这是二胡,不是三弦琴了。”
陈胜想了想,还是不唱了,右手一来一回间,拉出一首前世十分有名的曲子。
这首曲名为痴情冢,调主悲,非常适合用二胡来演奏。
二胡虽然也能演奏一下潇洒欢快的曲子,如名曲战马奔腾,能拉出战马嘶鸣之声不说,甚至还能用连顿弓手法模仿马蹄叩地飞奔。
但这乐器还是拉悲曲最为合适,可以说是舒适区了。
这痴情冢的曲一出,连老马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不是,你不是刚让夫子提完亲吗?哪来的这等悲情?
这曲调,连郊外的野狼都忍不住跟着嚎了起来。
“娘,我好怕。”
骨瘦如柴,肚皮囊肿的小男孩依偎在母亲身边,听着阵阵狼嚎声,面露惊恐与绝望。
他阿爹就是在路上遭遇狼群,在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把他和阿娘送上树后,便被野狼咬死,当场分食了。
要不是后面又来了一大波野狗群,与狼群爆发激烈冲突,使得狼和狗都获得了足够充足的食物,叼着双方阵营的尸体撤离,娘俩必被狼群围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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