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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林军死活不同意,“人是我杀的,凭什么要你担责?那年闹饥荒,安乐公主让朝廷给了我们田地和口粮,可我们家人口多,还是不能全活下去。我爹带着我跑去了京城,混迹在一群乞儿里,不知道受了多少白眼!安乐公主给了我们收容之所,给了我们清洗宫里下人衣裳的活计,也让我们练武去朝廷拿武夫的贴补,那时候我不过四五岁,年少的记忆里盛满了公主温柔明媚的身影,为她死,我死而无憾!”
“就是可惜了她的孩子,这些年我们找了很久,都没有那个孩子的踪影!也不知他现在好不好!”
闫戈抿了抿唇,低下头,脑子里回荡着一张魔魅的面容,轻声道:“那孩子,也已经成了顶天立地的大人了。”
“你为什么要为我顶罪?你也对安乐公主有感情?”
闫戈闻言愣了愣,僵硬的看着御林军。
御林军琢磨着他的脸,犹豫道:“不对啊,瞧你的年纪,刚刚弱冠吧!安乐公主病逝的时候,你要么才出生要么还在娘亲的肚子里,怎么可能对安乐公主有什么印象?”
“其实。。。。。。公主她病逝时间并不是。。。。。。。我就是从小听长辈说起安乐公主,对她很是敬佩,听不得这些闲言碎语罢了。”
闫戈打着马虎眼,和御林军一同随意挖了个坑,将那两个人丢了进去。
“我不能留在这里了,我要去找殿下将这里的事说给殿下听,殿下要怎么处罚我都行,我都认!兄弟!我叫郑青,兄弟们都喊我二愣子,今日不用你顶罪但是你这兄弟我认了!以后有缘我们再见!”
使劲擦了一把脸,郑青拍了拍闫戈的肩膀,满脸愁容的踏上了去扬州的路。
闫戈望着郑青的背影,唇角扬了扬,脑子里也浮现出郑青形容的那个明媚的身影。
见到那女人时,他的年纪还很小,模糊的印象让他逐渐记住了另外一个同样张扬明媚的女人。
也许,是她们的相似,才成了他们的执念!
“秋竹。”
清扫干净外面的地面,闫戈站在秋竹的房门口,扛了一麻袋的药草,沉声道:“走吧,我们一起去找大小姐和主子。”
这里已经有外人闯入,郑青已经走了,若是只留下秋竹一个人在这,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他有些不放心!
“吱呀。”
房门打开,秋竹背着早就准备好的行囊出来,重重的点头,“走!”
闫戈:。。。。。。
这行囊鼓鼓囊囊,可不像是刚刚收拾好的样子!
“你原本想去哪?”
实在忍不住,闫戈问道。
秋竹眨巴了眼睛,笑嘻嘻道:“跟在你后面!”
她怎么可能离开小姐!
虽然闫戈说的对,她可能会成为小姐的累赘!
但是让她放任小姐一个人在外她实在不放心!
本来她想着去炒铺或者二皇子那,让他们派人去找小姐,但是后来想想还是不行!
既然是累赘,她就照顾好自己,不成为累赘就是!
包裹里都是能增强体质的药,全是二殿下给她留下的,她全带走,必要的时候吃了,实在不行,她还磨了几根竹子劈短了藏在包裹里,可以的话杀死敌人,不可以的话自杀!
总之她不会再拖累小姐!
“跟在我后面?小丫头,你怕是不知道哥哥的厉害!”
闫戈好笑的望着她,瞧着她光洁的额头和明亮的眼眸,心神一动,忍不住伸手——弹了一个脑瓜崩。
“得罪了!”
三个字一出,闫戈登时握住秋竹的肩膀,一举用力,像是抗麻袋一样将她抗在肩上。
“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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