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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动我们的人。”他说,“从我的尸骨上踏过去吧。”
第697章
平潮真君不喜欢干必输的战。有功劳跑前面分一杯羹,触霉头有多远跑多远,才是他的行事准则。
啧,别急着骂。谁都不是一出生就心黑的,那不都是江湖“历练”出来的么。不懂得分好处,门派那么点资源,什么时候能轮到自己头上?不知道推诿责任,哪天别人犯了错,锅就得轮到他来背。
修真界是个杀人不见血的地方,得懂怎么明哲保身——哦,有个化神曾祖,前任掌门的爹不包括在内,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平潮真君只是一个普通真传弟子,七分天资,三分投机,终于让他在坎门里混出了点明堂,成了二把手。一把手是他师父,比他狡猾一万倍的老东西,嘴上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其实就是浑水摸鱼的墙头草。
这次派他过来,就是看准了乾门和离门的矛盾:“徒儿啊,离门有长阳道君,气焰高涨,咱们掌门脸上敬着,心里可把人恨得透透的。尤其是慕天光的事,哎,关门弟子就是凡人家的小儿子,被打上门来,白挨了那么多苦楚,还坏了姻缘,是我我也得恨上个七八百年。”
平潮真君心想:放你的狗屁,要是我倒这个霉,你第一个把老子交出去。嘴上却说:“师尊英明。”
“俗话说,水火不相容,离门的气运大了,咱们就得小,你说是不是该帮一帮掌门呢。毕竟乾门是守仪道尊定下的正统啊。”老家伙笑呵呵地问。
平潮真君:“呵。”
“去吧,咱们的机会来了。”老奸巨猾的坎门门主说,“你可得好好表现,别让师父失望。”
唉,假如那个老东西知道,大概不止是失望,要跳起来骂他愚蠢了。平潮真君有点后悔,但已经来不及了。
他在同一天内,第二次用出了自己的杀招:冰血之雾。
这是他自己悟出来的招式,说穿了不难,就是将自己的血分离出来,化为杀人的武器。
血为人之精气,所形成的雾气随心而动,与利用外界的水源凝成的冰雾相比,一个是自己的四肢,一个是握在手里的兵器,灵动性大不相同。
这更像是剑修蕴养的本命飞剑,是游离在身体外的另一个自我。而剑修多只有一把飞剑,血雾却是无数滴冰血,威力更胜一筹。
能自行创出这样强悍的功法,平潮真君心里不是不得意的。然而,难得用一次能震慑四方,一连用两次,就是玩命。
他后悔了。
但箭已离弦而出,此时收手,他就会成为整个归元门,不,是整个十四洲最大的笑话。
唯有硬着头皮继续上。
周身千万个毛孔中,一滴滴血水沁出了体表,迅速冰冻成细碎尖锐的冰棱。浓艳的红色冰晶萦绕在他身上,看起来就好像乘着西山的晚霞,瑰丽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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