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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国家的野猪肉可真是香呀,吃不到闻闻味道也是好的,只是有人嫌弃闻香不够,心底暗自妒忌,凭啥张建国家里能吃野猪肉,他们都得省吃俭用的喝稀饭?
这太不公平了,怎么想个法子,把张建国给踩下去才好,毕竟大家都穷的好好的,你突然冒尖,这让人心底不舒服。
野猪肉里面张建国还放了不少白萝卜,骨头炖的久,都炖的骨肉分离。
大块的肉放进嘴里,让人觉得无比的满足,红月和红梅吃的嘴上都冒油,掉落在桌子上的饭米都舍不得扔掉,直接上手捡起来塞进嘴巴里。
吃完肉的骨头,都舍不得扔,红梅一直放在嘴里咬,试图把那表面一层骨头咬碎,好在炖的时间久,骨头还真的炖烂掉了,那骨头被她一点点的啃下来,连里面的骨髓都没有放过。
何玉芳看着几个孩子,都低着头猛吃,心底也满是高兴。
能吃,有的吃,这就是幸福吧!
“吃完饭你们两个把手洗干净,来试试这新衣服合不合身!”
何玉芳熬夜忙碌许久,给两个闺女做了一身新棉袄,都是红底白花的厚棉布,本来他想弄点洋布,那种布料比棉布结实,可是一来贵二来不好买,加上孩子长得快就用了棉布。
里面倒都是塞满了厚厚的棉花,摸着就很柔软舒服。
吃饱的红梅手也洗干净了,高兴的去试新衣服了,何玉芳给孩子们做的新衣服都比较大,这样可以多穿两年,等小了还可以给红月穿。
一件衣服穿三年那是基本操作,所以红梅难得有件新衣服,高兴的这里摸一下那里摸一下,觉得新衣服真的好漂亮好暖和,穿上后一点都不冷了。
“这新衣服大小还好,还多点布头,我给你多缝一个兜,红梅这些天帮着带一下妹妹,有空就跟着我学做衣服,回头手艺好,我给你送给别人当学徒,以后长大了,当个裁缝也是挺好的,再不给我打打下手,给人做饭也成……”
闺女过了年就虚岁十二岁了,这年头学校里最多也就是上半天课,而且读了小学大多数孩子都不读了,因为初中在乡里有些远,特别不方便。
很多人家都会让孩子读了小学后,就开始给孩子安排学点手艺,像姑娘家学裁缝比学厨子好,而且说出去也很体面。
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好职业,所以何玉芳就想着以后让红梅去当裁缝学徒。
这还是何玉芳为孩子考虑,很多人家的姑娘就是在家干活,做饭洗衣服,田地里面的活什么都得做,有的还得去山上挖草药或者砍柴之类的,然后长到十六七岁就开始相看人家,等男方那边送几次礼后,差不多就嫁出去。
那会一个出嫁的闺女,也不过十八九岁,还像是一个孩子,就得到婆家生儿育女操劳一生。
“妈,你都在说啥了,红梅的事情我来安排,肯定不能让她跟村里姑娘一样……”
张建国一下子拦住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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