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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走了好几条街,路过的饰品店都没找到适合男生戴的款式,最后只能硬着头皮进了一家成人用品店,找店主现做了一条不那么夸张的。
林驯摊开左手指了指掌心的伤疤,又指指颈侧,表示这里也有,戴项圈是为了遮住疤痕。
霍霆霄看着他,不置可否。
林驯心虚极了。
他怕对方误会,更怕对方认出他是谁。林驯实在不敢想象,如果霍霆霄认出了他,并知道他对他抱了什么样的心思,会露出多么鄙夷又嫌恶的表情。
这时就该庆幸,霍霆霄是个十足有涵养的绅士。
绅士不会逮着一个人的伤疤刨根究底。
然而他不知道,绅士此刻看他单膝点地、眼巴巴仰望人的样子,心里想的却是他还少了一条尾巴。
一条毛茸茸、会被打湿的尾巴。
没有尾巴,怎么算是一只合格的小野猫呢。
霍霆霄轻拍一下他的脸,靠回躺椅里,懒懒道:“在家不用守着我,你随便玩去吧。”
说完,他戴上头顶的墨镜,切断了交流窗口。
林驯自动将这句话翻译成“请不要打扰我”。
他放下毯子,识趣地走了。
以他的性格,做不到放开手脚“随便玩”,总待在房间似乎也不太好,于是他就去找纪叔,帮忙做点事。
纪叔随和健谈,喜欢园艺,很爽快地带他一起去花园修剪果树。
林驯一边打下手,一边知道了不少关于霍霆霄的生活习惯。
落日时分,他从果园回来,手里还拎了个小篮子。
霍霆霄正在餐厅一个人吃晚饭,看见他,有点好奇,问:“干嘛去了?”
林驯把小篮放到餐岛台上,从里面拿出一串红壳荔枝,冲他晃了晃。然后他把荔枝去皮泡了盐水,再装进果盘,给霍霆霄端过去。
霍霆霄看着他的脸,说:“有点红。”
林驯不好意思地抿了下嘴,拿出手机写:天热,陪纪叔摘荔枝。
霍霆霄“嗯”了一声:“甜不甜,你尝了吗?”
林驯打字说:甜的,你慢慢吃。
厨房旁边有单独的员工小餐厅,林驯和纪叔还有几名保姆一起吃晚饭。
霍霆霄不喜欢家里有太多人,负责清洁和做饭的保姆都不住家,晚饭收拾干净后,偌大一座庄园就安静下来。
林驯独自散了会儿步,不知不觉间,走到自己房外的小花园。
他抬头看了一眼,书房的灯没亮,三楼也是黑的。
霍霆霄不在楼上,那会在健身房吗?还是楼下台球室?
出神间,别墅大门口传来动静,他循声望去,迈巴赫的流星雨大灯划破夜色,拐上车道,转眼便驶出他的视野范围。
这个时间出门,应该是霍霆霄自己开的车。
林驯走到门廊下,别墅大门已重新关闭。
他坐在长椅上,等到半夜两点,迈巴赫没有回来。
夜里山风很凉,他拍了拍被吹得发麻的脸,回房间洗澡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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