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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它会死的。
他们在一起,不会有永恒的绢花。只有一夕红芍灿烂,瞬息零落成泥。
这世上的很多眷侣,最后都会败给金钱、败给地位、败给康健,甚至是,败给情爱本身。
李清浅不知道自己是败给了什么,说浅了,是败给了清贫,说高了,他是爱她的,所以无论如何也不会坐视她就这样枯萎在自己身边,那应当又是败给了情爱。
可是无论怎样,他都已经是个一败涂地的人。
除了将她送走,他再没有别的选择。
“一个穷鬼的带着一个穷女人,最后变成一个穷老头拖着一个穷老太?你以为我想过这样的日子吗?!你有没有替我想过啊!”
红芍愣愣看着他,她认识他以来,她的大哥第一次朝她发这样的火。
她仰着头,鬓边芍花春睡,衬泪痕两斑驳。
她心道,我是想的啊。
我从来都不敢贪心,富贵不敢肖想。我能想到的这辈子最好的结局,就是两个穷老叫花,一起走在黄昏光影里,老太婆吵吵嚷嚷声如锣鼓,老头子在旁边好脾气地笑着——除却满头华发和一身皱纹沧桑,他们还和年轻时一模一样。
原来这结局也终是她想得太美,贪得太多,其实并不能得到。
她不过就是个卖身葬义父的小奴,三年前李清浅完成了她的心愿,便算是买了她。今日他要将她卖掉,她又有什么可说的?
红芍不是女孩,红芍只是一个因为生来命贱,注定一生漂泊零落的小东西,小玩意儿而已。
她做过别家的童养媳,做过大户人家的丫鬟,当过农户买来的养女儿,她以为自己可以喊李清浅一辈子大哥,就此尘埃落定。
但原来不过是一阵卷地风起,她便又无所凭依。
她最后还是去了国师那里。
暮色晚钟,云光余晖,红芍跟着侍官,一步步走向高台,走去长阶遥不可及的最顶端,去拜见她的第五任主人。
檐角风铃细碎清响,高台转角处,她侧身,往城楼下看了一眼。
李清浅正接过沉甸甸装满了钱帛的袋子,向侍官谢过,慢腾地行远。她远眺着他的背影,她想,你转身啊……能不能与我好好道个别。
能不能至少向我招个手,让我甘心与这场绵延了三年的好梦离别。
但她随即又想,罢了,还是罢了。
她喉咙里哽着那么多的苦涩与依恋,只怕他张看她一眼便会决堤。她怕自己又会像初见时那样急急慌慌不管不顾,哭着喊着莽撞地纠缠,偏要强求他带她一起。
起风了,吹得她鬓边芍花芳菲愈盛,衣袂飘飞。她眼中一片水汽模糊,却不由地慢慢笑了起来。
一千金贝币,可以买好多好多馒头了。
大哥以后便再也不会饿着了吧?
其实不回头也好,不带她也好。三年前她只想好好活着,所以可以那样无所估计地朝着他的背影喊嚷。
但现在,她怕了。
她怕她的喊嚷换不来他的驻足,那样她会痛得再也走不动哪怕一步路。
她还要往前的。
要往前的……
她趁着泪水还没夺眶而出,仓皇把视线收了回来,低头穿过丝帛铜铃轻摇的飞廊,继续往上走去。
足下绣鞋,发间芍药。
俩人贫寒如此,三年也就只能留下那么一点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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