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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漂亮的女奴,越能够卖到好价钱,而男奴,只要没有疾病、四肢健全,价格上下差距一般并不会很大,除非是能到赵倚楼那个俊美程度。所以宋初一比较执着于买卖女奴,尤其是漂亮的女奴。
那边拉拉扯扯的乱成一团,不过宋初一大致看明白了,似乎是一个长相猥琐的男人带着那个女娃来卖,而妇人却不同意。
季涣大步走过来,拱手道,“先生,那妇人说咱们要买便把她一起买了。”
宋初一皱眉,“告诉那她,我们肯用一匹缎换那女娃子,倘若带上她,我们只肯用半匹布换。”
“先生,这是何道理?”季涣满头雾水,一个人能换一匹缎,两个人却只能换半匹布?是否弄错了?
“我们是做人口买卖,不是行善事!那妇人年纪四十岁上下,左脚跛了,面色青黄、嘴唇发白,显然病了许久,带上保准亏本。”宋初一道。
季涣拱手正准备退去,却被宋初一又叫住,“我方才说的那番话,你知道便可,对外解释价格的事,便说,女娃子卖进我们商队吃的都是白米,穿的绸缎,我们要她一个妇人无用,她若想跟着,我们自然要收钱财。”
时下买卖人口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交易。这是一个热血的时代,更是一个冷酷的时代,宋初一从来都不会抱有一丝多余的善心,因为这个世上需要同情的人实在太多了,而不应该的善良便是软弱。软弱的人在当下连自己都保不住,又有什么资格去同情别人!
而且,看这个女娃的情形,早晚是要被卖掉,宋初一可以稍微负责任一些,给寻个好的买主,对她来说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季涣走过去,将宋初一的话传达一遍。
吵嚷的人群忽然安静了,从来都没听说过奴隶还可以吃到白米啊!还可以穿绸缎!
“买我家伢子!买我家伢子!”有个妇人连忙将孩子扯过来给季涣看,“我家伢子腿脚都是好的。”
“买我吧,壮士,我今年十三了……”
“女娃子,我家的是女娃子,养养肯定水灵,您看成不?”
……
白米和绸缎,简简单单的便击溃了所有人的理智,连那担忧女儿的妇人也缓缓松了手。
多少人颠沛流离、食不果腹?多少人一辈子也不敢奢望自己有一日能摸到哪怕一小块的绸缎?对于这些人来说,能得到这样的生活,已经是难以想象的美梦了。
宋初一将人群中所有人都仔细打量了一遍,最终挑中了三个半大孩子,一个是那女娃,另外两个都是男娃。
“准备热水,把他们三个都洗干净,给新衣,女娃子给缎衣。”宋初一吩咐道。
“嗨。”季涣下去安排设灶烧水、煮饭。
宋初一披了大氅,抱着白刃下车。外面如刀的寒风令她一哆嗦,不禁缩了缩脖子。
“惊讶吗?”宋初一走到迎风而立的籍羽身侧。
“嗯,我以为不会有生意。”籍羽口鼻中喷出的雾气被狂风瞬间吹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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