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茭白跟姜焉闲聊,听他提起卡伦,说是个很厉害的人。
那一点茭白不意外,在狗血世界里,攻或者受身边的医生朋友都是神仙,无所不能。
“主要是帅。”姜焉挠他脚心,风骚之气从骨头缝里跑出来。
茭白的嘴一抽:“看上了?”
“是个直男。”姜焉耸肩,“掰弯直男会遭天谴。”
茭白说:“那不掰了?”
姜焉一击媚眼斜飞向他:“掰。”
茭白服气。
章枕给茭白把两条腿都按了将近半小时,他也不洗手,直接从桌上的果盘里拿了串无籽葡萄,拎起来,仰着头咬一颗进嘴里。
茭白想翻白眼,吃个葡萄都这么骚,他忽地察觉姜焉在看他,便迎上对方的视线。
“亲爱的,你不问我点什么?”姜焉意有所指。
茭白的嘴皮子一扯,既然你主动提了,那我就配合配合。
“之前在你家,你跟我说,局势大洗牌,最后是受过我善心的某个人得利,那个人是指沈而铵吧。”茭白说,“你是谭军的人。”
姜焉用艳红的舌头卷着葡萄,一边面颊鼓出了个包。他这样儿,火辣奔放的风情劲头少了,多出几分简单的孩子气。
“你知道一点局势,却因为签了很多协议,不能对我明说。”茭白继续往下说,“于是你就给我暗示,想要我去投靠沈而铵那个天命之主。”
“天命之主?”姜焉的牙齿咬破葡萄,他都没嚼,连同皮一起咽了下去,“这形容的好,贴切。”
茭白不出声了,等姜焉扩充。
接下来,姜焉说了他的故事,他原本和乐队在北城的酒吧唱歌,客人点什么他们唱什么,他嗓子好,小有名气,有一天他被谭军找上。
姜焉一个搞地下乐队的都知道南沈西戚,至交,大人物,他在听到谭军要他先去戚家,再去沈家时,有种听天书的感觉。
不是他不自信,而是圈子差太大。
谭军却很有把握,他告诉姜焉,戚沈两家交好,却不交心,更多的是浮于表面的上流社会游戏。
他是戚家那位的身边人出身,就会和沈寄的其他小情不同。等于是在戚家镀层金,给自己提高了身价,会被沈寄看重不少。
谭军拿出了一百万。那笔钱对当时的姜焉来说,是雪中送炭,他孤身前往西城,顺利被戚家的人发现,带到了戚爷面前。
之后就是念书,赚酬劳,念书。直到戚爷去南城参加沈老太的寿宴,他在包间勾引沈寄成功,过了段时间就去了南城。
谭军要姜焉待在沈寄身边,成为他所有小情里的首位,没说要偷什么机密文件,就先待着,以后看情况而定。
姜焉住进尚茗苑,沈寄对他的身体很着迷,几乎每次伺候都是一整晚。
那就是头拉磨的驴,一轮接一轮,他装昏迷才能歇会儿。
姜焉以为差不多就那么待着了,没想到半路出来了茭白,还卷走了沈寄放在他身上的特权,导致他被赶出尚茗苑。
谭军非但没怪他毁约,还很开心,说用不到他了。
姜焉说到这,对茭白投过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谭军要他去接近沈寄,就是想他当祸国妖物,搅乱沈寄工作之余睡个小情解压,分寸把握得刚刚好的生活节奏。
最好是能获得沈寄的独宠,被他的小情斗个你死我活,导致他不能好好纾解,后院起火,分心分神,耽误工作。
茭白出现了,走上了他还没走的那条路线,尽管有偏差,目的却达到了。谭军的确不需要再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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