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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教徒均是身强体壮的白人男子——骷髅会和神殿一样,拒绝女子以及有色人种加入。
他们身穿黑色的长斗篷,手上握着鲜血淋漓的骷髅头,散发着腾腾的热气,仿佛刚从人体里挖出来,眼洞那里还挂着粉红色的、丝絮一样的肉组织。
棺材里是浸泡在牲口油脂和血水里的人类尸骨。献祭结束后,为了表示对黑暗神的忠诚,他们还要排队喝下棺材里的东西。
这只是例行祭祀。正如神殿从未在祭台上得到光明神的回应一样,两百多年来,他们也从未得到黑暗神的回应。不过他们相信,只要献祭的供物足够丰美,献祭的决心足够虔诚,总有一天黑暗神会降下神迹。
德蒙虽然是骷髅会的小头目,却不是因为信奉黑暗神才加入骷髅会,而是因为骷髅会成员的身份,可以让他肆无忌惮地作恶。
他嗤笑着环视虔诚念咒的教徒,觉得他们都是一群脑子不清醒的傻子。
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神?
神殿裁判所一年烧死将近六千名异教徒,在那里,鞭子、车轮、木马只不过是最普通的刑罚,重刑犯甚至会被拔掉指甲,像牛羊一样放在火堆上炙烤手脚,并在他们的口、耳、鼻灌入熔化的铅液②。
骷髅会的手段则比神殿更加残忍。
如果真的有神的话,为什么不替民众管管这些邪恶的信徒呢?
当然,德蒙这么想,并不是因为他怜悯那些被蒙骗的民众,而是因为他鄙夷那些虔诚的信徒,觉得他们都是一群被教会操纵的蠢货。
真的太蠢了。对神那么虔诚,却还是一个小小的教徒,而他对神是如此不敬,却爬到了现在的高位。比那些蠢货要聪明太多了。
想到这里,德蒙不禁得意洋洋起来。
本以为今天的祭祀也会像之前一样毫无动静,谁知念咒的声音刚落,无边无际的黑雾便从四面八方汹涌而来。
这黑雾绝对不是普通的夜雾。
还未彻底蔓延过来,德蒙就感到了一股刺骨的凉意。
他控制不住地打了个冷战。
黑雾仿佛无孔不入的瘟疫,将山峦、田野、黑黢黢的冷杉林感染成绝对的黑暗,连高悬于夜空的明月都逃不过它的摧残。
刹那间,整个世界都陷入了黑暗。
……难道说这个世界真的有黑暗神?德蒙惊疑不定地张望四周。
那他刚才想的那些大逆不道的话语,岂不是被神全部听见了?
德蒙的头上冒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
与此同时,棺材里散发出森冷的、邪恶的、令人目眩神迷的白光。
骸骨死而复生。
浸泡在血水里的人类骷髅缓缓站立起来,头颅、手脚、关节均像活人一样灵活而轻巧。
它转动头颅,用两只恶鬼一般恐怖的、挂着肉红色筋肉的眼洞扫向骷髅会的成员。
德蒙冷汗冒得更加厉害,浑身止不住地打颤。
尽管骷髅并没有触碰到他,他却感觉自己的精气神在迅速流逝。几乎是眨眼间,他就像枯败的植物一般委顿了下去。他原本打算祭祀结束后,去折磨几个人助助兴,现在却一点儿那种想法都没有了。骷髅把他的恶念攫噬得干干净净。他现在整个人疲惫不堪,心中除了恐惧,还是恐惧、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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